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来源: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时间:2024-12-19

因工作需要,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新材料与绿色制造引智创新示范基地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科研助理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岗位条件

1.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专业背景为工学或理学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即199411日之后出生);

3.精通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等。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科研平台的发展规划,协助领导做好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与完善平台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有序进行。

3)协助处理科研项目的财务事务,如报销、经费管理等。

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等各类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成电子文件,发送邮箱hbgydxchxy@163.com(邮件主题请以XX大学(毕业学校)张三应聘科研助理”命名)报名截止时间定于1227(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二)资格审核及考核

学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7-59750460

联系人:老师

2、监督举报电话:027-59750034(湖北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