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精神及《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学院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李学锋院长
成员:吴艳、王辉虎、杜平高、李涓、学生代表
二、各专业拟接受计划数(含院内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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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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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类型 |
特殊类型 |
2020级 |
15 |
2 |
2021级 |
36 |
2 |
三、实施原则
1.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2.其他原则:投档单位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只能在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内互转,投档单位为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只能在地方专项计划专业内互转。专项招生计划专业详见附件1《2020年和2021年分专业生源地专项计划一览表》。
定向、高水平运动员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特殊限定的国际合作项目)的不能转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只能在艺术类相关专业互转;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由转出、转入及国际学院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只能在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类型中互转。
3.编级原则:学生转入新学科专业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学科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总数的50%者,应编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且所修课程应能满足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四、考核方式
转入学生组织统一面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素质和发展潜能)。
五、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1.计划公布。12月10日前学院将转专业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将相关内容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学生申请。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中午12:00,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材化学院学工办(北区18栋102)报名。经所在学院及转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填写附件3申请表),到转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各教学办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4)。申请转入学生经所在学院及材化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到材化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生化楼H421)
3.学院审核。12月15日17:00前学院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将《申请转入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5)纸质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
4.学院考核。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开始(考核工作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参加),学院组织转入学生面试考核,面试地点:生化楼H424会议室。
5.结果公布。学院将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于12月21日至12月26日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于12月29号将公示无异议后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6. 学籍变更。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学生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直接到新专业所在学工办(18-102,杜平高老师,联系电话:59750891)报到学习。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