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对本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4日一4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59750497,邮箱:1262851597@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相关说明:本次公示名单为拟录取结果,实际录取结果待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凡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