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规定和《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对考生创新潜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4.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5-7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其中与中国科学院在汉院所开展联合培养的学科专业,计划邀请合作院所专家作为复试专家组成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专家组设组长1名,同时配备小组秘书1名。
5.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技术专家小组。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解决线上复试中设备环境、网络面试技术问题。复试前须进行提前演练,调试设备,模拟网上复试流程。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学术学位 |
08工学 |
273 |
37 |
56 |
学术学位 |
07 理学 |
288 |
41 |
62 |
专业学位 |
0856材料与化工 |
273 |
37 |
56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资格线:对应报考学科专业A类国家线总分降20分,各单科降10分。 |
其他: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 |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具备复试资格,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生计划
拟招生计划参照招生简章中本院专业目录对外公布数(含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待上级计划下达后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做部分调整。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APP(钉钉APP备选)作为复试平台。
(一)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5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均以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查。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采用考官随机抽题后考生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及应用能力。
(3)综合素养。学生就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陈述,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科研创新潜质、人文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日常对话、专业外文文献等。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4.心理测试。测试方式、时间等由学院另行安排通知。
(二)考生复试分组方式
组别 |
调剂专业方向 |
联系人 |
第一组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研究” |
余老师,18627832257 |
077302材料学——“高分子材料学” |
0703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0856材料与化工——“高分子材料工程” |
第二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 |
严老师,15623988636 |
077302材料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 |
0856材料与化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第三组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与加工研究” |
谢老师,15623901022 |
077302材料学——“金属材料学” |
0856材料与化工——“金属材料及复合材料工程” |
第四组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张老师,13477012792 |
077302材料学——“化工新材料学” |
0703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
0856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
第五组 轻化工程专业 |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
王老师,15623900901 |
077302材料学——“天然纤维材料学” |
0856材料与化工——“天然纤维材料工程” |
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问题,可拨打各小组联系人的电话咨询。
六、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提高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
(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在3月2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caihua20160516@163.com。
2.复试前准备
(1)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或两部手机;电脑要求为Windows操作系统,手机为安卓系统、苹果系统均可。
(2)复试须在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网络畅通、光线较好的复试房间,布置好复试设备和环境。
(3)考生复试前须按照学院要求提前配合演练,调试设备,模拟网上面试流程。
3.复试要求
复试要求参照附件《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4.考生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3月26日 中午12:00前 |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
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发送邮箱:caihua20160516@163.com |
3月27日 中午12:00前 |
缴费 |
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平台,网址 http://epay.hbut.edu.cn |
3月27日 14:00-18:00 |
考生远程模拟测试 |
提前准备好网络、设备 |
3月27日 14:00-18:00 |
心理测试 |
具体以学院群通知为准 |
3月28日 上午8:30 |
面试 |
见上文 按招生简章分方向考核 |
注:以上项目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总分满分)×100×40%
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录取原则
1.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学院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参加我院2023年暑期夏令营活动被评为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学院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者;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
(6)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九、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向我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6.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学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复试缴费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10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http://epay.hbut.edu.cn (2024年研究生复试费具体缴费操作详见校园统一支付平台“重要提示”栏)
十二、信息公布与复议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发布网址:https://smce.hbut.edu.cn/xsgz1/tzgg.htm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将集中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hbut.edu.cn/zsgz/sszs.htm。
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或发现其它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可向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反映。联系电话:027-59750497;邮箱:1262851597@qq.com。
十三、其他事项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Email:1262851597@qq.com QQ:1262851597
舒老师 Email:364252507@qq.com QQ:364252507
联系电话:马老师027-59750497、舒老师027-5975048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校内地址:生化楼H429
学院官网:http://smce.hbut.edu.cn/
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hb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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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