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加强招生服务和信息公开,提高招生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本单位复试工作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 经费保障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 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 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 5-7 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小组秘书,同时对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
4.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二、复试资格要求
1. 各专业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及调剂考生,须达到下列初试成绩上线要求(一区国家线,见表1),方具备我院复试资格。
表1 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学术学位 |
08工学 |
263 |
37 |
56 |
学术学位 |
07 理学 |
280 |
37 |
56 |
专业学位 |
0856材料与化工 |
263 |
37 |
56 |
2.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请按我校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者自行向校外调剂。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各小组复试开始前必须进行网上复试报到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和信息。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在指定的远程复试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材料说明文档):
(1)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7)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其他材料。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统一的系统平台(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我院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时间3月21日);第二批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复试时间3月22日-3月25日)。
(一)考生复试分组方式
(1)第1组: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专业)
面试考生为报考以下方向的学生:①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研究”;② 077302材料学——“高分子材料学”;③ 0856 材料与化工——“高分子材料工程”。
联系人:赵西坡,13871320654。
(2)第2组: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专业)
面试考生为报考以下方向的学生:①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② 077302材料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③ 0856 材料与化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联系人:严明,15623988636。
(3)第3组: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专业)
面试考生为报考以下方向的学生:①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与加工研究”;② 077302材料学——“金属材料学”;③ 0856 材料与化工——“金属材料及复合材料工程”。
联系人:谢志雄,15623901022。
(4)第4组:化工专业
面试考生为报考以下方向的学生:①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② 077302材料学——“化工新材料学”;③ 0856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联系人:张运华,13477012792。
(5)第5组:轻化专业
面试考生为报考以下方向的学生:① 082201 制浆造纸工程;② 077302材料学——“天然纤维材料学”;③ 0856 材料与化工——“天然纤维材料工程”。
联系人:王磊,15926291295。
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拨打各小组联系人的电话咨询。
(二)复试考核内容
每名考生网上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网上面试总分150分,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和综合面试(共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综合素养50分)。
1.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3-5分钟):具体内容为英语会话,回答考官问题。
2. 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3-5分钟):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查。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4-6分钟):采用考官随机抽题后考生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及应用能力。各小组考核专业内容如下。
第1组,考核专业内容:聚合物近代仪器分析、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化学。
第2组,考核专业内容:无机非金属材料测试方法、材料科学基础。
第3组,考核专业内容:材料力学性能、金属材料学。
第4组,考核专业内容: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
第5组,考核专业内容:制浆原理与工程、造纸原理与工程、植物纤维化学。
面试时,考官为考生随机抽取考题,考生进行作答。
(3)综合素养(4-6分钟)。学生就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陈述,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人文素质、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五、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70%+(复试总分÷复试总分满分)×100×30%
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原则
1. 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学院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上述规则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两小时内需在研招网系统中确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 学校今年不破格复试录取。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面试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换算低于60分);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在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七、复试缴费与体检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
2.缴纳方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复试平台缴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3.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监督与巡查。各系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各单位要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院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各系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2. 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信息公布与复议。在复试录取阶段,复试工作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7-59750497
邮箱:1262851597@qq.com。
九、其他
如有变动,以研究生院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材化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Email:1262851597@qq.com QQ:1262851597
联系电话:027-59750497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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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