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的调剂公告。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一区国家线,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一般情况不允许调入须考数学的专业(方向)。特殊情况须加试或考核。
5.学术型可调剂到专业型录取,但专业型不可调剂到学术型录取。
6.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7.我校不接收校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遴选原则
按照调剂基本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可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每次开通不低于12小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志愿会被锁定,我校设置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锁定期间我校不接受人工解锁的请求。志愿锁定期满后,如没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以选择修改调剂志愿填报其他学校。
3.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我校也会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
4.调剂系统以短信方式将复试通知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码上,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不确认者取消资格。
5.遴选调剂考生的过程中,如考生修改了申请调剂我校的志愿,视为主动放弃。
6.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指标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系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材化学院网站公告。
7.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待录取”状态,补录其他考生。
8. 我院调剂考生复试时间5月26日-5月30日(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网上公布时间为准)。复试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统一的系统平台(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特殊情况可启用腾讯会议),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每名考生网上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网上面试总分150分,包括综合面试(10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同等学力考核通过面试进行,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复试工作参照《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网址:)进行。
四、培养方式及学费标准
1. 培养方式:全日制脱产,按3年学制培养。
2. 学费标准:0.8万/年。
五、奖助政策
1.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无固定工资收入,非定向类别)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0.6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分别为1万元/人/年、0.6万元/人/年、0.3万元/人/年。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专项奖助金、研究生“三助”等奖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办法》。
2.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拟接收调剂专业及指标
学院名称 |
学习方式 |
学位 类型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调剂指标 |
备注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学术型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0 |
按招生简章分专业方向录取。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学术型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0 |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学术型 |
082201 |
制浆造纸工程 |
5 |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专业型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43 |
按招生简章分专业方向录取。 |
七、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497
联系QQ群:954691348,具体二维码如下图
2.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500 部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联 系 人:余老师 电话:027-59752000,027-59750170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