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冠状病毒导致的重症肺炎传染,武汉市于年前开始封城,患病或疑似病例仍在继续治疗中,赴外地过年休假的老师无法正常回到工作岗位。鉴于湖北省已经延迟假期至2月14日,且仍无法保障学校正常开学,预计3月底之前封校状态难以解除,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常委的指示,为保证“延迟开学不停学”落实到位,并保证学院各项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协商,决定特殊时期采取特殊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模式
1、为避免交叉感染,所以工作交流和文件互换均通过网络进行;
2、相关人员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
3、需要集中评审或商议,采取视频电话会议进行;
4、对于文档修改或评审等意见,请在文档中选用修订模式进行操作。
二、组织管理及协调
1、非常时期的学院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
科研工作管理小组成员:
胡立新、何亚萍、朱建华、余东栋、各系主任和省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2、管理小组职责
胡立新——负责学院科研工作任务分解、总体安排,对接科技处等;
何亚萍——负责协调和监督科研工作进展、网络会议安排等;
朱建华、余东栋——负责编辑2019年学院科研工作汇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并汇总、联系教授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等;
各系主任和科研平台负责人——负责本系(平台)相关科研任务的分解落实,汇总上报,负责本专业(学科)对完成的申报材料进行内部评审修改等。
三 、相关科研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
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
省科技厅决定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2月12日延期到2020年2月28日。网上申报材料暂不需要上传签字盖章页面。后期视疫情发展情况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学院要求申报人提交最终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月21日,提交Word/WPS和PDF文档;
教授委员会评审时间:2月22-23日,评审方式及细则将提前发送相关人员。
2.湖北省揭榜制科研项目
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0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要求:此次集中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
揭榜制项目需要与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请有意申报的团队尽快熟悉要求,与校科技处直接对接。
3.武汉市科技局前资助科研项目
武汉市科技局通知
申报截止时间:3月10日
请有申报计划的老师根据时间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学校将在此之前进行评审产生推荐项目名单。
学院将于2月22-23日对申报书进行专家评审排序。
申报书修改后于三月初报送学校科技处,请有关老师注意时间节点。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
(1)由于突发疫情,各项目申请人做好隔离防护,并利用此次时间在家认证撰写凝练申请书,利用网络跟导师以及同行专家进行申报材料的交流,反复修改申请书,注重申报书质量,务必在3月底完成初稿;
(2)各系组织专家对本系的本子进行内部评审,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每周汇总一次本部门完成情况报送科技办(暂由余东栋负责);
(3)学院择机组织评审专家点评;收集质量比较好的申请书,通过网络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把脉,并及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4)学校截止申报期限为4月15日。
5.省级科技成果奖申报
(1)科研办会同各系主任(平台负责人)尽快落实申报团队,优先鼓励国家基金结题团队、横向项目经费多且因此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科研团队申报;2月内完成。
(2)申报成果奖团队可从全院范围组织材料,注意吸纳对申报有帮助的研究成员及成果材料加入申报团队,未申报的团队应积极支持申报团队的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国家自科基金的老师请注意2020年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学科布局优化及申报代码调整,大致包括:
1. 一级学科由原来的9个调整为13个:新增2个一级学科,分别为交通与运载工程和新概念材料与材料共性科学;优化升级出2个一级学科,分别为环境工程和海洋工程。
2. 基金申请代码仅含有二级代码,不再设立三级代码(即原来的六位数代码),二级代码由原来的116个增加为117个。
3. 少量原三级代码合并至新二级代码中,其余原三级代码体现在新二级代码下的研究方向或关键词中。
(二)青年基金资助期限为3年,直接经费只能24万元;
(三)在研项目的推进及结题
1、各PI对在研项目也不可放松要求,无法使用实验室,但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对前期完成的实验数据进行整理,为下一阶段的实验进行理论准备;或在空窗期撰写高水平论文;
2、已完成项目研究的团队,请及早准备结题材料,不得逾期结题。学校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四)科研重要,但生命安全更重要。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