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根据党校2016年培训计划,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初级班第40期)的开课时间安排在10月-11月。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2.已递交入党申请,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参加学习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
3.2016级新生党员。
学生学员名单在党课开班前报学校党校,教工学员名单在2016年9月30日前报学校党校汇总。
二、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涵盖党的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制度、作风纪律、党员入党条件和权利义务等方面的知识,还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知识,以及党的建设特别是执政党的理论等知识。
各分党校安排教学计划24个学时,教学形式主要为:课堂教学、课外自学、小组讨论、撰写学习心得、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教学计划报校党校备案。
三、主讲教师
由各分党校在学校党校兼职教师中聘请,兼职教师范围:校党委委员;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专业教师。
四、学员考核
1.写一篇学习心得(2000字左右),内容涵盖端正入党动机、实现“中国梦”大学生的责任和使命以及在践行群众路线中如何服务社会、服务同学等方面。
2.各分党校组织学员结业考试,学习心得和结业考试成绩各占50%,缺课或未提交心得、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不予结业。
3.各分党校的结业考试、阅卷、统分等工作应在2016年 11月20日前结束,并将学员名单、成绩(电子文档Excel格式,表样附后)报校党校。
五、培训组织
1.请各学院分党校认真组织好教学工作,校党校将根据各分党校授课计划表组织教学工作检查。
2.请各分党校将教学管理工作小组名单(表格附后)于2016年 9月30日前报党校。
3.请各分党校将本期课程安排表(包括教学内容、授课时间和地点、主讲教师)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党校。
4.各分党校在本期党校培训工作结束后,于2016年11月30日前上报如下材料:
(1)本期党校培训工作小结;
(2)学员结业考试试卷样本及学生试卷五份;
(3)学员结业名单。各学院学员学号(证书号)见附表,请各分党校将结业的学员名单及学号(证书号)、成绩按表中的起始号排列,未结业的学员名单单独报。学员姓名请认真核对无误后通过发邮箱:670020288@qq.com;联系电话:59750040。
附件:
1.学员证书编号;
2.分党校教学管理工作小组名单表;
3.学员结业学员名单表样;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