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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厅遴选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09-22    点击数:

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公开

遴选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管中的作用,省环保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省级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

省级专家库下设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工程法规、其他类(主要包括核辐射、电磁辐射、噪声、振动、光、热等)10个领域的分库,每个领域专家数量视报送情况确定。

每名专家可选择至多三个领域。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

(二)从事所在领域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该领域工作。

(三)熟悉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五)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可以参加有关评审、评估、培训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三、专家工作内容

入选省级专家库专家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鄂环办〔2016247号)规定,受邀参加专家技术评审,并提供专家意见。

(二)受邀开展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有关培训。

(三)及时研究环保部、财政部和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新印发的环保专项资金监管有关文件。

四、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个人)于201792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625812@qq.com

联系人:向咸宁  曾一梅

联系电话:027-59750136

 

附件:湖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家库申请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17914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