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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6-09-27    点击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鄂组发【2013】6号)和《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高校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校本年度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党员发展基础工作
要分层次分类别摸清各二级党组织中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构成情况,在掌握党员队伍数量、结构、分布及党员比例等基本情况后,认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党员发展工作有关对象信息表》(纸质档、电子档与《党员发展计划表》一并报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优秀人才。要加大培养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入党。要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做好思想上的入党工作。
二、严格党员发展计划管理
要以近3年发展党员增长速度和结构比例为基础,根据党员培养程序和学校下达的党员发展计划数,抓好本年二级党组织党员发展计划管理的制定落实,通过科学分析研判,分解所属党组织的发展党员计划。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填报发展计划表,其中上报的教职工党员发展计划,应包含今年要发展的教职工人数和今年要跟踪培养的教职工人数(各教学单位党组织至少要上报1名重点发展对象类别的跟踪培养对象)。学生党员发展计划按照计划120%的比例上报。上报的党员发展计划表纸质版需经各二级党组织党委负责同志签字、盖章于2016年6月13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B305室审查备案(电子档请发261529708@qq.com)。
三、强化党员发展规范化管理
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细则》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握入党申请人资格、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严格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等硬性政策的落实。要严把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首位,强化发展党员政治标准,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标准上的严肃性,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要严把培育关,结合实际提出培养具体措施,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接受教育培训,促使他们在锻炼中增强党性、提高能力。要严把审批关,对当年未列入发展计划的,一律不予发展;未在召开支部大会前上报党员发展预审登记表进行预审的,一律不予审批;入党志愿书若出现涂改、材料不全、材料事实不符等不规范的党员发展情况,一律不予审批;未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未参加党校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没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入党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全、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没有经过党员群众推荐和公示的,一律不予审批。
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定和程序,准确填写《入党志愿书》,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规范管理。党员发展材料要指定专人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杜绝遗失入党志愿书等失职行为。
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
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按照组通字〔2016〕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健全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要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等形式,开展好党员党性锻炼、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6年党员发展计划分配表
         2、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党员发展计划表
         3、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党员发展计划表
         4、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编码规则
         5、湖北工业大学党员发展工作有关对象信息表
         6、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高校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6月6日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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