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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材化学院试卷阅卷及整理规范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11-10    点击数:

一、阅卷要求

1.试卷标答的评分标准须相对具体,填空、选择、判断之外的大题的评分依据要准确到3分以内。

2.凡课程由2人或2人以上任教者,均实行流水阅卷。

3.阅卷评阅:

(1)严禁研究生或非课程主讲教师参与试卷评阅

(2)无论学生答题对错与否,凡答题的地方都应有教师批阅痕迹,统一用“√”、“╳”标记;非全对的打“”, 除了判断、填空、选择题等客观题外,均应表明得分情况。。

(3)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详细注明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等主观题分步的分值,杜绝给分的随意性。

(4)判断题、选择题、填空题等客观题只需在题首方格中写上总得分即可,不加加号,小题得分可以不标。

(5)大题的得分写在题首方格中;客观大题下有若干小题,得分根据分步分汇总后写在小题题号处,分步分写在得分知识点处(试题靠右侧);每题题号处汇总分和分步分统一用正分,不要在分数上加一撇、划一圆圈,如得分3分,写成“+3”,不要写成3’或③。

(6)每小题和每大题的0.5分可保留,但总记分栏内不得出现小数,对出现小数的总分可采取四舍五入的记分方法处理。

4. 逐一核查卷面成绩,因个别判分、统分有误,需要改动的,应在改动处签全名。

5.首张试卷的阅卷教师及复核人必须签全名。集体阅卷的,每位阅卷教师都应在第一份试卷的总分分数栏内题目序号处签全名。该门课程由2名及以上教师主讲,复核人可由其中一名教师签名;该门课程仅1名教师主讲,复核人可由该教师所在系其他教师复核签名,不得由学生签名。

6. 成绩统计要准确无误,阅卷完成后,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3周内准确地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凡出现由于延误提交或统分有误后期需要重新开通系统登分的行为将计入个人年终教学质量评价中。

二、成绩形成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评分标准执行。平时成绩(考勤、作业、实验等)记录详尽,在平时成绩记录表上注明平时成绩的比例分配;考勤迟到、旷课应有给分标准;实验成绩应有实验预习、实验操作表现、实验报告等阶段成绩。

2.绩总表上的总评成绩根据教学大纲上成绩评定办法进行折算,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低于此比例的,平时成绩证据应多元化且记录详实。

3.考试时有缺考、旷考、违规、舞弊的学生,其考试成绩应分别记载为“缺考”、“旷考”、“违规”、“舞弊”,并用“红色”笔迹标记。

三、课程目标达成分析

(1)分析表信息填写完整,复核人与首份试卷复核人一致,建议除最后签名外全部填好后打印。

(2)任课教师以同一专业全部学生成绩为样本进行达成度分析,达成度分析要明确该课程教学目标、评价依据等,计算出对应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值。

(3)教学目标、评价依据及方式必须与课程大纲相符,“课程达成目标值”不低于0.6,具体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4)关于持续改进,存在问题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并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落实好在后续教学中如何“持续改进”;注意同一教师同一门课程的前后两年的分析要体现持续改进。

四、试卷封装与存档

1. 存档内容及试卷、教学资料装订规范严格遵循《材化学院理论教学任务确认表》规定和要求执行。

2. 试卷袋正面、侧面的应填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该签字的地方一定要当事人亲自签字,不得代签。

3. 试卷资料的复核检查

试卷提交教学办前由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限基础化学课程和化工原理)根据《教学任务确认表》对达成分析合理性、阅卷规范性、装订规范性、资料完整性复核检查,不符合规范的,提出修改意见并打回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4. 试卷存档

(1)系主任复核检查合格后,试卷由主讲教师送交教学办,教学办做最后审核并做好记载;

(2)教学办在试卷袋上标明序号、存放地点,便于查找,并填写《试卷存放汇总表》。

(3)整理编排试卷室的柜子,按存放要求存放。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8日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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