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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数: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2020

831

正式启动2021年度申报工作,各系主任、书记会同PI及平台和专业负责人组织摸排申报人选和选题,9月底完成。

93-910

各系主任、书记会同PI及平台和专业负责人组织教师召开申报座谈会,专题布置基金申报工作。

924

学院全面动员组织申报,召开全院教师申报动员会,专题布置基金申报工作。

105-1115

聘请专家作自然基金申请相关学术报告和一对一指导,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1115

各系国家基金申报经验交流会,特别是青年博士汇报申请书撰写进展情况

121-125

申报教师提交初稿,学院会同各系主任、支部书记检查申报工作进度,解决、回答存在的问题。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评审。

1215- 1225

邀请相关专家进校对申请书进行预审查,以讲座的形式反复对初稿进行打磨,对提交的申请书提出具体书面修改建议。

1225-1231

学院会同各系主任、支部书记检查申报工作进度,解决、回答存在的问题。申报书基本成稿,详细统计申报情况,汇总后报送科发院。

2021

14-6

邀请相关学科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评。

110-12

科发院反馈申报书修改意见

112-15

科发院会同各学院检查工作进度,解决、回答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申请项目。

116-19

学校传达基金网点会议精神,及时了解各学院项目申报进展情况

121-24

申请人将完整的申报书交学院

121-

219

再次邀请校外专家修改申请书,同时申请人自行修改申请书,或者聘请同行专家、同学修改申请书。

228日前

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31-2

申请人将完整格式的项目申请书交科发院。

32-3

科发院完成申报书第一次形式审查。

37-9

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以学科为单位全面审阅所有项目申报书,对每一个项目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38-10

申请人依据学术委员会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定稿。

311-14

各学院将汇总材料及申报公函交科发院项目办;科发院全面受理申请书、审查表及申报公函;   所有申请书均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不再受理个人申报书,所有申报书必须完成在线提交。

312-13

科发院进行第二次形式审查,对不合格的申请书单独反馈进行修改。

314-15

科发院对项目申报书在线审核并提交基金委。

315

申请书纸质材料进行盖章。

316

材料报送国家基金委。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