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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企业奖助学金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6-07-01    点击数:

“锦华”企业奖助学金是湖北恩施锦华纸业有限公司面向湖北工业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学院轻化工程专业大二、大三、大四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设立的,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善于钻研、自强不息、积极实践的特定学生的专项奖助学金。为保障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企业简介:湖北恩施锦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88年,主要产品为卷烟纸和生活用纸,是全国11家卷烟纸定点生产厂家之一和武陵地区卫生纸规模化生产企业,年产值达4000多万元,年缴税金超过200万元。2006年,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恩施市锦华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处恩施市南郊,距沪蓉高速公路出口2公里,距宜万铁路恩施火车站10公里。公司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生产区环境优美,同时预留用于扩建项目的空地约1.2万平方米。现有员工17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人,熟练技工100人。
公司现有四条造纸生产线,机制纸生产能力达6000吨/年,其中卷烟纸生产能力2500吨/年,主要销往省内恩施卷烟厂、襄樊卷烟厂、广水卷烟厂、三峡卷烟厂、红安卷烟厂等各大烟厂;卫生纸生产能力3000吨/年,主要销往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等省市,"玉帛"、"硒宝"二个品牌的卫生纸已深受广大用户喜爱,已成为地区名牌产品。公司所生产卷烟纸、卫生纸原料均全部使用木浆,促进了林业产业化的发展。
自2001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注重内部管理的提升和技术进步。2002年5月,公司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认证取得证书。2011年3月,公司又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证书。
锦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我校78级杰出校友江喜敏董事长的领导下,建立了一支德才兼备,朝气蓬勃,同心协力,顽强拼搏的队伍。公司确立"质量、效率、创新、发展"的经营方针和"用户至上、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稳步发展"的经营宗旨,坚持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以一流的产品奉献社会。
一、评定原则与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家庭状况等各方面情况,评选出品学兼优、学习进步、科研突出、自强不息或社会活动积极的优秀学生。
“锦华”企业奖助学金的评选旨在调动学院轻化工程专业学生学习、科研和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该项奖助学金还鼓励获奖(助)学生日后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回馈学校、回报社会。
二、奖助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锦华”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品学兼优奖、优秀贫困生奖、优秀研究生奖和优秀青年教师奖。根据锦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校友江喜敏的要求,“锦华”奖助学金设立总额为50万元(分五年进行),每年标准为10万元(其中品学兼优奖4万元/年、优秀贫困生奖4万元/年、优秀研究生奖1万元/年和优秀青年教师奖1万元/年)。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具体标准和名额参照下表,结合当年申请对象的实际进行综合平衡后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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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定范围
“锦华”企业奖助学金主要面向轻化工程专业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其中:品学兼优奖、优秀贫困生奖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优秀研究生奖面向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青年教师奖面向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
四、评定时间
2015年10-11月份评定“锦华”企业奖助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
五、评定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
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专业学习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评选推荐条件具体要求
(1)品学兼优奖:
①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20%。
②上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③同等条件重点考虑获得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或先进个人称号,在本学年被评出的校级或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含校级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个性发展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优秀贫困生奖:
①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综合测评占班级前60%。
②上学年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2门。
③家庭经济困难,个人在校生活俭朴。
④同等条件下重点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学生。
    (3)优秀研究生奖:
研二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进行择优评定,全学年课程平均成绩须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者优先考虑。
研三优秀奖学金:根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竞赛获奖等方面综合考察评定。
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①论文或专利等以发表、出版为准,参评研究生需要提交已经发表的论文原件以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佐证。
②成果应以湖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③具体加分的说明与规定
    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IF)≤1以下每篇记30分;IF>1,记(30×IF)分;
在EI期刊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18分;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的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
在其它非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6分;
申请专利,每项按10分记;
参加竞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0、20、10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记60、40、20、10分。
(4)优秀青年教师奖
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②教学要求:具备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系统讲授一门以上基础课或主干课程。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测评结果为优良。
③课题及获奖要求(必须具备其中之一):专业成果获市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参与院级科研课题一项(前二名);参与省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或院级精品课建设项目的主要参与者;正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3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市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④论文、论著要求(必须具备其中之一):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参加撰写并正式出版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同时在本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⑤其他:在教学、科研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的教师,可以不完全受上述条件限制。
4、原则上同档次奖励每名学生只可获得一次。
六、评定和奖励程序
1、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教授和学工办老师组成,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领导和审查工作。成立锦华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由锦华公司领导及员工组成,具体负责核准候选人资料,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和广泛性,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学部评审、锦华公司审定”的程序择优选定。
3、评奖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锦华”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工作办公室为接受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申请的单位,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5日。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以班导师和班级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同时对本班申请人员进行推荐评选。
(3)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收到的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情况及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交学部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学部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按照拟评定人员数的150%,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三分之二票数为通过来确定拟获奖人选。
(4)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的评奖结果报锦华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向全校公示并同时报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湖北工业大学轻工学部会同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工部、所在学院、锦华公司共同举行专门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学金和获奖证书,通报获奖者名单并广泛宣传获奖人事迹。同时,在寒暑假期间优先组织获奖学生赴锦华公司进行参观或生产实习(勤工助学)。
(5)为体现感恩精神,奖助学金获得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园服务类志愿者活动(不少于8小时),并以书信形式表达对校友的感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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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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