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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实施课程教学任务确认制度的通知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6-05-10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湖北工业大学课程考试管理规定》等文件相关要求,任课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过程中应逐渐形成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课件、教学进程表、实验报告、课后习题、试卷及分析等各类教学文件。

 经前期检查发现,部分教师教学文件缺失,直接影响课程教学效果。为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常态化的总体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自本学期开始,建立并实施课程教学任务确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认要求

 课程教学任务确认制度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凡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每学期确认一次。每学期末,须及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相关教学文件,经学院(部)检查其完整性与规范性后,由学院(部)进行确认。只有确认后的结果方可作为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依据。

 二、确认范围

 1.课程教学任务涵盖为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实验、上机、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确认的范围包括授课教师的实际上课情况、班级的实际人数以及该类课程所要求的全部教学文件。

 2.理论课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材(含教学参考书、参考资料)、教学进程表、教案、教学日志、教师授课情况记载簿(包括学生出勤记录、辅导答疑记录、课堂讨论记录、批阅作业记录、平时成绩记录、教学总结、评估检查等)、试卷、成绩分析等,若含课内实验或上机内容,还应保存指导记录等资料。

 3.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

 4.实习类课程教学文件包括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习记录、实习报告等。

 5.课程设计教学文件包括课程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说明书、课程设计等。

 6.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文件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

 三、确认程序

1.教学过程中,教师收集、积累并整理各类教学文件;

2.学期末,教师依据《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分类确认表》(见附件)中相关信息核对教学文件使用情况并签字确认;

3.各学院(部)汇总本单位所开课程教学任务确认情况并报教务处备案;

4.学校依据备案信息据实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5.各学院(部)可根据上述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确认流程,完善教学文件保存、归档及检查制度

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教学质量主体意识,充分发挥专业、课程负责人及院级教学督导作用,积极动员广大教师通力配合,切实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有效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2015年11月9日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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