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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关于2020年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3    点击数:

材化学院关于2020年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未结项老师:

    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材化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同时方便部分未验收结题教师报送结题材料,按照学校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统筹安排,现对材化学院已到研究期限和逾期的科研项目集中进行验收和结题审核把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1.验收范围:2018年(含)及以前获批立项并研究期满或逾期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提前结题。

2.项目类别: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湖北工业大学绿色工业科技引领计划项目(含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自主探索计划)。

3所有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聘请同行专家对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意见及专家名单及简介附在《结题报告书》内,再办理结题。评审专家所从事的专业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同,且均为正高级以上职称,校外专家不得低于3人。

二、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实事求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相关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在《结题报告书》中列写成果清单,所列成果必须是在科研项目的研究期内产生、与研究项目有关的科研成果。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

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是否标注有“资助来源”及项目编号等。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科研项目研究成果。附件材料中请用彩色笔标出: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2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前结题;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说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原因。

三、审核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从第一年11日起,至第二年1231日止;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时间从第一年11日起,至第二或第三年1231日止。在研究周期内的项目一般不受理验收申请。

2. 立项时间之前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审核查看结题成果发表的时间为准。

3.审核项目参与人,是否与申请书中申报时一致,不能随便添加参与人员。

4.发表文章一定要有标注资助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最好是一篇文章标注一个项目编号。

5. 审核查看申请书申报的预期成果,对照审阅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结题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2.白色铜版封面胶装,双面打印,《结题报告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电子版1份;

3. 电子版的《结题汇总表》以及装订成一册的《结题报告书》和《附件材料》,提交学院科研办朱建华老师,审核完成后,再打印纸质档材料。


电子档材料收取时间截止时间:6月22日


4.纸质档材料收取时间为:624-25日。集中交到学院实验室管理和研究生工作办余老师,暂由余老师集中报送学校科技处。

纸质档提交材料截止时间:625

 

几点说明:

1.未结题项目负责人务必办理结题,后期学校不再受理结题申请。

2.获批立项并研究期满的项目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结题,且未提交任何逾期说明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予推荐申报任何其他类项目。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院科研办

2020.6.2

 

 

 

附件:

1.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2.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湖北工业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专家评审意见表

5.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审阅表

6.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审阅表

7.附件材料装订顺序(参考格式)

 

 

附件【附件1:2020年结题汇总表格(空表).xls】已下载35

  • 附件【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报告).doc】已下载32

  • 附件【附件3:湖北工业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已下载30

  • 附件【附件4: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已下载6

  • 附件【附件5: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审阅表.docx】已下载32

  • 附件【附件6: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审阅表.doc】已下载32

  • 附件【附件7:附件材料装订顺序(参考格式).doc】已下载35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