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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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春季学期现阶段材化学院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2    点击数:

    为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湖北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湖北工业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方案》和《2020 年夏季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中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院特制定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请报考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初试复试准备工作,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学校正式通知。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网站(网址:)、和“湖工材化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

1. 开学时间

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学校推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全体研究生请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研究生请与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保持联系,留意学校、学院相关工作动态,并积极配合做好日常报告工作。

2. 各年级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

1)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

主讲教师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安排的授课时间,合理调整教学大纲,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课程自主学习、直播授课、录课、线上讨论答疑等方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并督促学生在线自学、提交作业,做好在线签到记录、辅导、考核工作。

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以课程、班级等为单位建立微信群或QQ群,确保教师、学生沟通联系及时畅通。

2)科学指导2019级博士研究生、2018级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课题研究、论文写作等工作。

做好博士研究生研究指导工作。20191名博士研究生已完成课程学习,学院和指导教师按培养方案要求落实本学期培养各环节工作。

认真做好指导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习研究相关工作,包括专业课学习,文献资料查阅收集整理;掌握研究生论文撰写前期准备情况,并对研究生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和指导。

3)合理调整实践环节的时间安排。

暂停组织研究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以及专业实践活动。本学期进行的2018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可适当延迟,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可推迟到下学期进行(或采取网络线上进行,视具体情况而定);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

三、2020届毕业研究生的工作安排

2020 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仍按计划申报、预答辩、盲审、答辩、重合比检测、学位授予等流程分两批进行,各环节的结果运用同2019年学位工作方案。若在第一批盲审、答辩、重合比检测等审核环节中被认定为“不合格”论文,论文作者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做不少于六个月的重大修改后,重新参加论文审核。具体时间节点请见下表。

 

四、加强培养过程管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与所指导研究生保持紧密联系,根据培养方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学生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学位论文撰写等及时给予指导并做好记录,确保研究生培养各环节保质保量完成。

研究生教学督导、研究生院相关科室将采取在线检查、随机抽查、个别追踪等方式对各年级研究生学习,课题研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联系方式

教师和研究生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老师进行咨询。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分管副院长:杨海涛,18607116832

研究生辅导员:    马晓丹,18813750408

研究生教学秘书:  杭轶涛,13986077637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042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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