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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格林曼光电”企业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3    点击数:

 

“格林曼光电”企业奖助学金是中山市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面向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设立的,用于支持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的学生的专项奖助学金。为保障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企业简介中山市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LED照明灯饰研究与生产的高科技企业,企业汇集LED晶片、LED封装、LED应用等多项优势, 现有厂房面积30000平米,员工人数过千人,是行业内的最具实力的企业之一。

公司主打产品有LED丽彩灯、特丽龙轮廓灯、洗墙灯、户内外显示屏、星星灯、窗帘灯、射灯、全防水灯泡、水景灯等等上百种产品以及相关电子控制系统等LED全系列灯饰产品。产品自2003年正式推出格林曼系列灯饰产品以来,业已通过GSCEULCULRoHS等国际权威认证,并成为国内LED行业唯一一个通过ISO90012000国际认证体系的企业,产品远销欧洲、美洲、日本、韩国、南亚、中东、澳洲等国家和地区,深受国内外用户的欢迎。同时也成为国内诸多重点夜景工程的知名供应商和国际知名跨国商业零售商的指定供应商。

格林曼先后当选“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LED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同时被评为“广东省LED照明十佳企业”,“LED照明最具影响力品牌”,“LED行业综合实力十强企业”,"政府采购网指定品牌“等等殊荣,公司总经理孔令华先生也当选为LED专业委员会首届理事会副主任。

一、评定原则与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评选出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努力、自强不息的优秀学生。“格林曼光电”奖助学金的评选旨在鼓励获资助学生日后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回馈学校、回报社会。

二、奖助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格林曼光电”企业奖助学金共六万元,分三年完成。每年资助人数为3人,每人5000元。

三、参评对象

“格林曼光电”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原则上为低年级高分子材料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受助学生在校期间,若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四、评定时间

11月份评定“格林曼光电”企业奖助学金。

五、评定条件

1. 思想政治表现

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专业学习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合格,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评选推荐条件具体要求

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60%。

②家庭经济困难,个人在校生活俭朴。

③同等条件下重点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学生。

六、评定和奖励程序

1.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部相关领导、教授和学工办老师组成,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审查工作。成立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由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领导及员工组成,具体负责核准候选人资料,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和广泛性,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学部评审、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定”的程序择优选定。

3.评奖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格林曼光电”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接受本专科生申请的单位,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1225日。

(2)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将收到的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交学部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学部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按照拟评定人员数的150%,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三分之二票数为通过来确定拟获奖人选。

(3)学部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的评奖结果报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向全校公示并同时报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会同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工部、所在学院、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举行专门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学金和获奖证书,通报获奖者名单并广泛宣传获奖人事迹。同时,在寒暑假期间优先组织获奖学生赴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参观或生产实习(勤工助学)。

(4)为体现感恩精神,奖助学金获得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园服务类志愿者活动(不少于8小时),并以书信形式表达对校友的感恩之情。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湖北工业大学“格林曼光电”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办法自201871日起实施。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八年七月一日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格林曼光电”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格林曼光电”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级:                 班级:

学号

 

民生银行卡号(武汉开户)

 

个人

成绩

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F2

___

不及格科目数

 

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

___

家庭

经济

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可另附材料):

 

 

 

 

 

 

申请人保证以上所填写情况全部属实。

申请人签名:                                             

学院审核意见:

 

 

(公章)                                             

格林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核意见:

 

 

(公章)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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